摘要: 5月30日,三大运营商相继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合作相关事项,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三大运营商负责合作接洽的部门分别为中移动采购部、中电信公众客户事业部和中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 中移动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公告》中称,中移动...
5月30日,三大运营商相继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合作相关事项,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三大运营商负责合作接洽的部门分别为中移动采购部、中电信公众客户事业部和中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
中移动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公告》中称,中移动将为前来洽谈的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需求书》,企业可据此提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意向书》,并于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公司,正式提出合作意向,中移动将按工作流程加快开展后续工作。此外,中移动公布了接洽部门以及联系方式,接洽部门为采购部。
中电信在《中国电信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合作相关事项的公告》中表示,合作企业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具备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能力和条件。我公司将向前来接洽并满足《方案》条件的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合作需求材料,请相关企业向我公司书面提供符合需求材料要求的合作意向书。我公司将按照《方案》要求尽快与意向合作方开展后续工作。此外,中电信公布了接洽部门和联系方式,接洽部门为公众客户事业部。
中联通在《中国联通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公告》表示,诚挚邀请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要求,且有明确合作意向的企业。中联通表示公司全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受理,不接受当面接洽。具体程序为:初步接洽、提出意向、评估反馈、商洽谈判,6月20日前完成初步接洽的企业为首批意向企业。中联通表示,待本次首批意向企业商洽谈判结束后,公司将继续按上述程序开展接洽工作。此外,中联通公布了接洽部门和联系方式,接洽部门为中国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 (作者:赵妍来源:通信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