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与会员之间的交流,规范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促进行业发展,根据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会员条件及入会程序 第一条 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
为了加强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与会员之间的交流,规范会员的发展和管理,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促进行业发展,根据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会员条件及入会程序
第一条 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该单位负责人为本会理事或者会员。
第二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
(一)副会长单位
(二)常务理事单位
(三)理事单位
(四)一般会员单位
第三条 入会条件
(一)在本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通信运营、通信设备制造、通信建设、维护、通信监理、互联网、通信增值业务企业及与通信行业相关的单位。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关心和支持本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申请副会长单位的企业资产须在1亿以上;企业经营8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申请常务理事单位的企业资产须在5000万以上,企业经营在5年以上,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申请理事单位的企业资产须在1000万以上,企业经营在3年以上,有良好的业绩。
第四条 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协会组织活动的优先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具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对理事会成员具有咨询、批评、建议和提出罢免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及规定,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
(三)按时交纳会费;
(四)指定人员为本协会联络员,负责与本协会日常沟通与联系;
(五)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第二章 会员管理
第六条 本协会秘书处设立会员工作部,作为会员服务与管理的专门机构。
第七条 制定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收集反映会员的诉求,维护会员权利。
第九条 建立会员奖励与惩戒制度。对会员的奖励包括:行业内通报表扬、公开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等;对会员的惩戒包括: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等。
第十条 会员违法或者未遵守本协会章程,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教育直至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一条 二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和牌匾,并内部通告。
第十二条 入会程序
(一)填写《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表);
(二)理事以上会员入会,报理事会批准。经理事会审议后,正式成为相应职务的理事单位。其负责人(或由单位推荐)将被增补为协会的相应职务;
(三)一般会员单位的入会申请,经秘书处审核报会长同意;
(四)成为本协会会员后,由秘书处正式下发入会文件及颁发会员证书、牌匾。
第十三条 会员变更
会员单位因故需变更团体名称、负责人等基本资料的,须向本会提交变更申请书,本会将在第一时间做好人员的变更及备案调整。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本协会收到通知之日视为该会员资格终止。
第三章 会费管理
第十五条 会费管理原则
(一)会员是协会的基础。发展会员,做好会员服务和会费收缴工作,是协会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
(二)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
第十六条 会费标准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会费缴纳的规定及协会章程,年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员单位:3,000.00元
(二)理事单位:10,00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30,000.00元
(四)副会长单位:50,000.00元
第十七条 会费支出
协会会费遵循“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会费主要用于各种会议、论坛及会员单位之间开展的各种活动的开支。
第十八条会费缴纳
每年11月底以前各团体会员按要求将本年年度的会费根据相应标准及时缴纳;
第十九条会费收取
(一)收取会费,开具民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二)协会帐号:
户名: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行京汉大道支行
帐号:557357522457
清算行号:104521003158
第二十条会费管理
协会会费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并向常务理事会、监事和会员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湖北省通信行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